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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这样算不算肇事逃逸?是不是小事故就不算肇事逃逸?

这样算不算肇事逃逸?是不是小事故就不算肇事逃逸? 光棍节那天我骑电动车带着儿子从菜市回来,没走非机动车道,红绿灯过来的路段有点小弯,绿化遮住了人行道上停车等人的红色轿车,发现危险时来不及避让撞上轿车左前灯位置,我的电动车撞坏了,所幸的是我和儿子都没多大事。当时没带手机出门,没法报警、联系家人,我让对方报警她说有事没时间跟我耗,在我向行人借电话未果,又找公话打完电话回来的时候,对方已经驾车离开了,车牌号有一个数字我不肯定,那天道路两头的红绿灯是坏的,13号交警帮我排查了那个不确定数字的车牌号,有三辆红色的轿车,让我去交警队指认后方才联系上车主,约定好14号上午8点30在交警队见面,她来后也承认了事故经过。她当时扶起了我撞倒的电动车。现在她是不是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是不是小事故就不算逃逸?交警会怎样处罚对方当事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以马内利睿(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1-21 21: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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