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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伤人

持刀伤人 本人在陕西务工时遇到一女两男持刀勒索,我在反抗的过程中,身中八刀,并右手经脉和手筋被砍断,报案后警察只有到医院做了笔录后再没有任何消息,后来我主动电话咨询,才告诉我要等三个月以后才可以做伤情鉴定,才可以立案抓人,我不明白这样不是让犯人有充分的时间逃跑吗,现在我回到福建了,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我的自身权益,并进行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jkyjk(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2-11-21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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