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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们家门口有三块田,上面有一块田由于当时的工作人员填错,土地承包证既有我们家的名字
原本我们家门口有三块田,上面有一块田由于当时的工作人员填错,土地承包证既有我们家的名字 原本我们家门口有三块田,上面有一块田由于当时的工作人员填错,土地承包证既有我们家的名字,也有另一户的名字,经我们双方在二十几年前协商,达成口头协议,这块田的经营权归我方,(第三代土地承包证上只有我家名字)我方另用一块田换这块田。这么多年我家一直经营这块田。然后十几年前由于土地规划,这块田就变成了乡村建设用地。去年我们家就在这块地上做房子,但对方的弟弟(两家已分户,并且每没有取得他哥哥的委托)就以前的事情一直要挟我方,天天去政府闹,来我家闹,在迫于无奈之下,被逼着签下了一份换田协议(上面写明把那块田的剩余部分交由他方经营,但在他搞建设的前提下要保持原样不变),这份协议他并没有取得他哥哥的委托,也没有得到他哥哥的同意,是由村委会的一名干事起稿,而且签协议时没有强调经营权归他方,我方录音内容与协议内容不符。今年他就擅自砍去我家田里所种的的茶,所以我方想拿回那块田的剩余部分的经营权,维护自己的权利,可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8-05-17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