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未收到法院传票和传唤直接判决并查封财产是否合理和有效?
未收到法院传票和传唤直接判决并查封财产是否合理和有效? 2016年法院在没有通知到被告人的情况下,对受理案件进行了判决处置,既未寄送传票也未传唤被告人到法院,更没有将判决结果告知被告人,法院随即将被告人名下财产冻结查封,直到2018年被告人需对名下财产进行处置时才发现财产已被冻结,导致被告人在处置财产的过程中与其他人产生了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名誉损失,请问该种情况下,该判决结果是否无效?法院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被告人的一切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0240……(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8-05-16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