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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卖给别人了,在本村又申请了宅基地盖房,宅基地使用证户主是大儿子和二儿子

父母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卖给别人了,在本村又申请了宅基地盖房,宅基地使用证户主是大儿子和二儿子 父母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卖给别人了,在本村又申请了宅基地盖房,宅基地使用证户主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兄妹共5人)大儿子已婚没有住房只有单位分配宿舍暂住,二儿子未婚去世前一直在住,三儿子不曾住过,厂里有宿舍,两个女儿相继出嫁,大儿子从94年一直在住,请问宅基地上房屋属于谁?父母还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如果三儿子拿出证据证明父母出资参与盖房了,这样的话房屋归谁?二儿子已去世二十多年,老母亲去世十年父亲也去世六七年了无遗嘱,大儿子去年去世留下遗嘱固定遗产由自己唯一女儿继承现房屋拆迁协议是大儿子的女儿签的,现在三儿子和两个女儿声称房子是父母的起诉要求平分,请问房屋究竟应该属于谁?当时可能未登记常住人口具体哪几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上官可可(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8-05-15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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