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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07年在池州青阳给一位铜陵籍老板提供挖掘机服务,按月计算26000每月
你好,我2007年在池州青阳给一位铜陵籍老板提供挖掘机服务,按月计算26000每月 你好,我2007年在池州青阳给一位铜陵籍老板提供挖掘机服务,按月计算26000每月,暂订5个月(有劳动合同),可干了不到半个月,因老板管理不当,发过事故破产,第一:请问我的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第二:事后我秉着同情主动提出,给我一万元作为我半个月的挖掘机加油费用,当时打了欠条,没想到此人是无赖,十的年过去了,一分钱都没拿到,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钱吗?我是安徽池州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8-05-15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