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
关于未办理营业执照
关于未办理营业执照 当事人于2005年加盟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其加盟店的名义租赁了商铺经营二手房业务半年(因业务不好,半年总营业额仅1800元,不够抵房租),经营现场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资质证书复印件,但未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后两名工商执法人员直接到现场调查,期间有现场拍照、扣留相关物品并出具扣留证明,并要求当事人第二天到工商所接受处理。当事人第二天到了工商所,按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在【无照经营事实认定书】上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执法人员口头通知当事人次日再去工商所。当事人当天即主动关闭店铺,之后一直未到工商所,执法人员也一直没有再联系当事人,直到1年之后当事人手机遗失号码销号。请问这样的情况现在还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吗?如果处罚,金额会是多少?(事件背景:该工商所负债,工商局长同意限期偿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xuan0……(重庆)
提问时间:2010-06-02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