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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求律师解答 谢谢谢谢

求律师解答 谢谢谢谢 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我的工作性质是上一天休一天,每个月不加吃饭时间是180小时,加上吃饭时间是195个小时,但是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来算每周40个小时X4周=160个小时 超过规定时长20个小时,请问这样用人单位触动劳动法吗? 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hao……(北京)
提问时间:2012-11-20 18:50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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