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首付,但是房产开发商一直未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只给我打了一张收据,注明是认购款,我还能改么
认购(包括签署认购书、缴纳认购款)属“预约合同”的行为,也就是在认购书上要对之后要签的购房合同基本条款给予明确,如果买房人还没见过购房合同,那么则不存在预约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认购书预约的不是房子,而是购房合同。而且,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否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可以要求退款。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可以要回来,建议你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