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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纠纷

交通肇事纠纷 我方是摩托车 对方是捷达  我主责 车辆几乎无损坏  我方一人受伤住院 脚踝3处骨折   
我想问的是  除了住院的费用外 还有什么费用可算   是不是有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啥的。 
伤者是个体 开个小饭店  现在无法正常营业 该怎么算误工费 问地税的人 他们说  他们只能给开营业额的证明  但是利润怎么判定 还是法院有什么方法来决定给多少
还有就是 误工费得算多长时间  大家都知道 骨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正常工作的  还涉及到2次手术取钢板的时候是不是也有误工之说。
护理费和营养费 按多长时间算 是怎么规定的  用什么方法判定呢?
问的有点多  还不专业 还请见谅  希望律师不要厌烦 帮帮忙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yana……(吉林-松原)
提问时间:2012-11-19 16: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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