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借贷,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了一间公司妻子也不知情
这是要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您好,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的,不属于共同债务。
不需要偿还
可以以此抗辩。
你好,一般不需要偿还的。
您好,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共同债务
你好,这是不需要偿还。
您好,不需要偿还
这样的欠款妻子不需要偿还
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规定情形的除外”的规定情形的,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借债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对该笔债务仍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人死账清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