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是否是医疗事故中的漏诊或误诊
是否是医疗事故中的漏诊或误诊 我的宝宝出生于2010年5月2日,男,2010年5月10日按合肥习俗做了9天生日庆祝,11日当天发现宝宝面部发黄,于是带宝宝去了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当天院方诊断为黄疸,为了宝宝健康着想于是我把宝宝放在医院治疗,自2010.5.11~5.16一直在医院治疗,16日上午因黄疸达到正常值,所以我把宝宝接回了家里。2010.5.20日发现宝宝发热37.7度,于是我又把宝宝送到该医院,院方初步诊断疑为肺炎、黄疸、先心病,22日经院方检查宝宝为房缺(12mm)并要求我当天把宝宝转院到安徽省立儿童医院,于是我宝宝转了该院并实情告诉医院,我宝宝有先心病要求院方做心脏彩超,院方说心脏不是主要问题,问题是先去黄疸、消除肺炎,于是一直拖到了25日才拿到彩超报告,为房缺(12mm)、完全性大血管错位,一下把我们全家急坏了,院方要求我们转院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到了上海,我们全家立即将宝宝送到该院,院方28日做了房缺、大血管转位手术(自13:00~17:15),手术持续了四个多小时,主治医生说手术比较成功,但29日上午6点钟,院方打来电话说我家宝宝血压突然下降,后来抢救无效死亡了,我们全家一下陷入非常绝望与悲痛之中....程律师你好,我想起诉合肥妇幼保健院耽误了我家宝宝治疗时间和漏诊、起诉安徽省立儿童医院轻视病情拖延了治疗时间,因为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专家说我家宝宝的病在7~15天内治疗将会非常有利和成功的,还说我们全家把宝宝的最佳治疗时间耽误了,我们非常非常的悲痛和气愤,请程律师为我们全家做主吧,我将终身难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83207……(安徽)
提问时间:2010-06-0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