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
答:1、是丙的遗产;2、乙丙之间存在赠与法律关系;丙与继承人之间存在遗产继承法律关系。
你好:先追回电视机再说其他的
你在考律师吗? 根据民法的所有权取得原则:首先是取得要合法,对于无主财产的取得是先占原则。 如果乙的取得不合法,其以后的行为都不合法。丙如果出相应对价取得所有权,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 丁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出题的逻辑不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