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下属分公司是独立的营业执照,法人也要承担 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
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实际上有没有参与呢?
参与了吗?
法人是否参与违法活动
是否有参与呢?
法人是否承担责任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
不一定
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个人属于负责人,不属于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 对于没有与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公司实际负责人进行非法集资预谋,没有参与经营的挂名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构成犯罪,要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严格掌握。构成犯罪的,如能配合司法机关查清事实挽回损失,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