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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在前,后来房子被法院拍卖,新房东涨房租

租赁合同在前,后来房子被法院拍卖,新房东涨房租 我于2012年4月租赁一套房子,房租2200元/月,押金4400元/月;后于2013年我们签署一份租赁合同,并没有写合同到期日期,而是划的斜杠,表示无期限;2017年房东老公欠下巨债,无力还银行贷款,房东是担保人,2018年法院将要拍卖房东名下的房产,我租赁的就是其中拍卖的一套;当时我们也有递交资料参加拍卖该房屋,法院无通知,我们有保留当时寄给法院的快递单;2018年4月底中介通知我,新房东已拍卖成功,并不打算自住,打算继续出租,但新房东要求我们涨房租4000元/月;我们之前押金4400元前房东并没有退,截止到4月份房租还是交给了前房东;现我想咨询:1.我们的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按照之前租金?2.如果新房东要求我们搬走,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3.如果搬走,我们之前装修房子装修金是否能赔偿给我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013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5-0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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