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租房合同规定的维修电器条款
关于租房合同规定的维修电器条款 之前租房太急,没有确认电器是否正常工作。签完合同后,发现除了大门,其他门都有问题,空调、冰箱均有不同问题,其中维修师傅对冰箱排查,判定没有维修价值,房东拒绝维修。昨天煤气公司过来排查隐患,发现燃气灶不合格,需要一个月内整改,业主已经拒绝购置新燃气灶。假如情况去到退租这样的情况。是否能把押金拿回来。
合同的维修条款如下:
五、维护责任:本合同标的为装修房,并附带家具、电器即其他物品,经双方确认标的物完好状态(电气设备运转良好,地板无腐烂霉变,实木沙发无破损掉漆),乙方验收后(以签订本合同视为验收通过)又提出租赁房屋及附带物品有损坏、不满意或其他理由要求更换的,甲方不予负责。
乙方在承租期间须自觉维护住房及所有房内物品,租住期间家具、电器和设施如果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理至完好状态。合同到期时由双方查验,承租方租住期间,房内家具或电气设备如有损坏或缺失,由乙方负责维修,如果损坏则须安佳赔偿。
乙方不应对现有房屋进行任何改造,不得随意穿墙打洞或更改现有电路水管等,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ew……(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5-05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