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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相关咨询

房产证相关咨询 各位律师好:
    我和女友计划于2013年五一左右结婚,可是女方目前催着必须2012年底结婚,由于她妈妈坚持,所以打算今年年底结婚,但是婚前又提出条件,婚前必须买房,我家是河北承德,在北京上班,户口落在了北京,而她是石家庄,她妈妈就是坚持婚前必须买房,否则不结婚,迫于她妈妈的压力,我家拿出所有积蓄并在外面借了好多钱来准备首付(提一点,我家是农村的,并不富裕,而她家还比较富裕,大概有存款70W左右,但是女方一分钱不出,还要4,5W的嫁妆),现在正准备购房的时候,女方又提出房产证加女方的名字,要先领结婚证,再购房,加女方的名字。
    由于加入女方的名字,婚后万一不如意,家里人担心房子的首付也一般归女方,家里人感觉女方太不通情达理,太爱钱财。
    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房产证加入女方的名字,但是证明首付是男方出的,以便万一婚后不合,房产纠纷,证明首付是男方的呢?有什么办法呢?有售楼处的朋友说,交首付的时候刷卡,等都有记录,只要是男方刷的等等,都有凭证,可以证明。但是由于他们也不专业,所以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nny8……(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2-11-1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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