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赔偿
关于赔偿 罗某与张某是同事,上班是张某无故殴打了罗某,下班后罗某便找了两个朋友一起去宿舍找张某(宿舍是一套商品房罗某与张某一人一个房间)想要张某陪罗某去医院检查伤势,张某便拿出一把水果刀,罗某与彭某(罗某的朋友)上前夺刀,夺刀过程中张某刺伤了罗某与彭某,罗某的伤在右胸,刺进了肺部三公分,彭某的手指筋被割断,受伤后罗某与张某变跑到了医院接受治疗。
本人变是当事人罗某,我想咨询一下赔偿方面的事,因为是我叫的人去找张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qia……(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0-06-01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