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前妻离婚时,我自愿给孩子每月一千。现在,结婚了,我和爱人有了自己的孩子
你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应当考虑你的经济能力,新生一个孩子,又养妻子带来的孩子,就是不能给原来的孩子每月1000元抚养费,不是经济能力问题,是故意不给。如果前妻到法院去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执行原来数额。你既然无固定收入你的孩子与带来的孩子咋能生活?
法律规定情势变更导致不能履行原协议的抚养义务,或者继续履行将导致义务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降低标准,但需要你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