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加工厂上班40天,工资太低一天100元都拿不到,不想做了去辞职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老板的说法没有依据,
可以投诉解决。
这是没有依据的,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