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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与对方丈夫发生口角,她丈夫先对我妈妈动了手,随后我妈妈跑走

妈妈与对方丈夫发生口角,她丈夫先对我妈妈动了手,随后我妈妈跑走 妈妈与对方丈夫发生口角,她丈夫先对我妈妈动了手,随后我妈妈跑走,她没有任何缘由的对我妈妈进行围追最后夫妻两人将我妈妈打伤,当时他们都没有伤情,买通当时的派出所,我妈妈的伤是一个月之后才做的司法鉴定,鉴定为轻微伤,而她在殴打我妈妈三天后说她手断了,派出所以她伤重为由让我妈妈赔钱,现在派出所已经换了一批人,他们说要调解,我想请问可以告她寻衅滋事罪吗?还是只能起诉要求赔偿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8-05-01 17: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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