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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2016年4月递交了住房申请,在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
律师你好:我与2016年4月递交了住房申请,在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 律师你好:我与2016年4月递交了住房申请,在一直没有得到回复的情况下,在2017年10月在我们镇规划区内开始建房(我们这条街道就我自己没有建房了,我夹在中间,并且所有的建筑都是未批先建,他们都是罚款解决的),可是我今年得到的处罚是自行拆除,这样合理么?我可以申请复议改变处罚决定么?我在农村没有自己的房子,结婚以来都是和父亲在一起,现在我一家四口,加上父母都在这不到七十平米的房子居住,早已经满足不了生活需要,而且我的房子也不影响规划,像我这种例行可以处罚解决么?城乡建设管理与综合执法局是根据城乡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作为处罚依据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拥抱@幸福(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8-04-28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