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应该怎么办?
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12年前被淮安市人民法院以共同贪污罪的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未服,上诉于淮阴市人民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他一直认为自己受冤,由于一审开庭花3000元请了律师,未起任何作用,庭辩时未说到10句话,致使他对找律师时伤透了心,又苦于自己没有法律知识和水平来洗刷罪名.最近,和我多次接触,我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法律认为这是一桩冤案.人民法院确实存在着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性错误和未以事实为依据导致错误判决的情况,故替他写了申明诉状并携带了证明他无罪的强有力的书证一份.当我们一起到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状时办案人员以诉状时效已过为由未肯接受我们的申诉材料,将我们拒之门外,人民法院这种做法对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尽请各位律师指点为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ple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0-06-0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