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请熟悉绵阳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律师帮帮我

请熟悉绵阳市计划生育条例的律师帮帮我 我2002年的时候非婚生育了一个女孩,2005年与男方感情破裂分开,所生小孩由男方抚养,户籍也上在了男方。2010年与现在的老公结婚,有结婚证,我老公是初婚,以前未曾生育小孩。今年初怀孕了,由于长期在外打工所以未回家办理准生证。生了小孩以后,绵阳市计生局要对我们进行罚款,罚4W8,罚款的理由是:我与我老公是不符合政策的生育行为。通俗的讲就是我已经非婚生育了一个小孩,就不能再生育,就算我老公未曾生育过也不能再生育,如果我的情况是离婚再婚就可以再生育,可是我的情况不能算做离婚再婚。照绵阳市计生局的条例来,那我新组合的家庭就一个小孩都没有,太不合理了。
请各位熟悉绵阳市计生条例的律师帮帮我,绵阳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个条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liya……(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11-16 11:0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