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建成(使用)二十余年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使用权证的房屋遭遇拆迁可享受哪些补偿?
建成(使用)二十余年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使用权证的房屋遭遇拆迁可享受哪些补偿?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天台县福溪街道村民,近期我村因县政府区块综合改造项目面临征迁,我户因人多房少,经济条件差,二十多年前,在自家使用耕地上,盖建了三间平房,用于农畜养殖及住宅,先前多次申请批准为住宅用地均被否决。
如今政府部门对我们所居住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责令我们自行拆除,也不予以补偿和安置。请问政府这个认定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财管道(浙江)
提问时间:2018-04-26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