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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未放置明显提示语,且未搬走施工材料,造成人员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施工队未放置明显提示语,且未搬走施工材料,造成人员受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妈上周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因为施工队放置大石板且没有提示标,导致骑车摔倒,在医院缝了2针,需要休息15天左右。受伤当天晚上报警,当地交警大队也联系了施工队,但因为事发突然,没有拍现场照片,交警是在第二天去拍的现场。因着急就医,摔伤后立即去了医院,现场没有血迹。施工队不承认我妈的受伤,但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赔偿2000元,后协商至3000元,约定本周四付钱。但今天联系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人在贵州老家,需要回家拿钱,有耍赖嫌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a77……(浙江)
提问时间:2018-04-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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