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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想请问下,1.离婚协议由女方写好后男方在亲笔在协议上补充的2条内容,但男方却没签字的协议有效吗?2.不是女方本身原因的不孕不育,男方在离婚前有责任承担医药费吗?3.和男方婚前协议上所签订的,男方居住地国家征收后属于女方的归女方个人所得,男方不予给的话,可否上诉要回女方的土地征收的部分?4.结婚前由男方父母给予女方的东西,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50112……(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0-05-31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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