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即有分期,每月还1千元左右逾期两个月,全款7225元,会不会发律师函到家里
结合具体合同才能判断
不是真的,出借人/网络贷款平台/车贷公司/分期公司/催收机构存在电话、短信骚扰、威胁等、抢夺或侵占财产、损害征信记录、侵入住宅等行为的,按照侵权违法行为对待。对此,你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第2、15、16、22条之规定,自行向对方要求(委托律师签发律师函)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名誉、返还财产、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涉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等情节,可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42、43条,对催收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238、23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追究催收人员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