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刚进厂有一个月,在下班回宿舍后突出脑出血
要做鉴定,看脑出血与工作有无联系,如果有联系确定为工伤,则可以要求厂方走工伤赔偿程序。
认定工伤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医药费工厂应当支付。 我的补充: 2018-04-25 15:19
律师解答: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当员工发生以上情况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本案中周先生在患病的情况下是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本案中,周先生因为公司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未能对医药费进行报销,要求单位赔偿,单位有赔偿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予赔偿,那么周先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老公可以享受法定医疗期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要做鉴定,看脑出血与工作有无联系,如果有联系确定为工伤,则可以要求厂方走工伤赔偿程序。
要做鉴定,看脑出血与工作有无联系,
做工伤鉴定,如确系工伤,厂方有义务承担工伤赔偿义务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是工伤, 如果是工伤 则可以申请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