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问题,请求帮助

离婚问题,请求帮助 我于2011 年 4月经人介绍与男方认识,见过一面后,在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2012年2 月14 日到相城区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男方没有工作,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且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我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三个月(2012年5月)开始,男方便开始夜不归宿,更是把新婚妻子的黄金项链、手镯(共计20000元)变卖用于赌博。2012年6月,男方更是一度暴力相向,对我进行暴力殴打。此后夫妻感情日益淡薄,男方经常夜不归宿,沉迷于网吧、夜店等场所,对生病在家的妻子不管不顾。更令人伤心的是,男方在外沾染上了吸毒等恶习,还沾花惹草,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现夫妻双方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当时领证后,男方给我10万元作为彩礼,我从中拿5万元买家电作为嫁妆。婚后两人有父母给的礼金2万元。现在男方想要要回彩礼和婚后2万礼金以及要求女方赔偿他们的损失。请问,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及2万礼金怎么处理?还有女方是否可以将家电要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猫妖凯蒂(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1-15 11:1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