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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吃火锅被烧伤

吃火锅被烧伤 夫妻二人去吃火锅,结果中途服务员加液体酒精,火未灭就加酒精,导致酒精还未加入,火已经喷出,直接伤及我夫妻二人,我比较严重至少得住一个半月医院,烧伤面积15%,整个脸至胸部,左手严重,属于深二度,脸部及右手属于浅一度,现在住院20天,基本危险期已过,处在恢复期,丈夫只伤及胳膊,浅一度,住院半月已出院,现在住院花去近两万,饭店支付,后期赔偿怎样要求才合理,夫妻二人都是上班族,丈夫一个月四千,我一月二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twty(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2-11-1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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