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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3万租赁的商铺,租期5年,经营2年,以4万每年转租给别人租期3年

我以3万租赁的商铺,租期5年,经营2年,以4万每年转租给别人租期3年 我以3万租赁的商铺,租期5年,经营2年,以4万每年转租给别人租期3年,因房东抵押贷款现商铺被查封,第三人以不知道抵押为由拒付租金房东的3万已交,就差我差价1万,(合同约定由第三人付房东租金,)现已经实际使用7个月了,我起诉法院,法院以不安抗辩权驳回起诉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鑫淼(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4-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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