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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和个人关于公租房使用权问题

单位和个人关于公租房使用权问题 律师您好,2014年单位统一组织符合申请公租房身份的员工向政府申请了一批公租房,但房屋户名是以员工个人名义登记的,随后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名为《员工宿舍租赁合同》的文书,请问这个合同合法吗?16年因要购买经济适用房,本人的名字从公租房系统中推出,所以现在本人住的这套公租房属于空户状态。17年本人从单位离职,现在单位以收取员工宿舍为名向本人讨要公租房,请问律师现在这套房的使用权归谁所有?单位有资格收回房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di……(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8-04-1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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