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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追尾的处理规定

机动车辆追尾的处理规定 两辆机动车(小轿车)正常行驶于宽阔的省道上,前边一辆车的司机为了躲避一只突然冒出来的狗,立即踩了刹车,结果没有碾死狗,却使得后边的车辆躲避不及,发生追尾事故,虽然事故并不严重——只是后车前灯,前车后灯损坏,但为了事故的责任,双方却争执不下,请问,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ixu……(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2-11-1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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