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提前两个月与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协议,6月底入职,现在不想去了
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