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前班被同学伤害到眼睛,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答复如下;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学校在校园内发生的人身损害,如果学校在管理活动中有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可以起诉学校和对方,要求索赔医疗、护理、误工、营养等费用,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对方家长赔偿你。此类案子比较麻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1、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如果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费用一般依据实际发生为准,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后期赔付有据可查。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起诉。
你好!可以起诉学校和对方,要求对方支付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交通费,等费用,
学校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和致害学生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般起诉该小孩的监护人,学校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