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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课间意外事故,学校是否有责?

课间意外事故,学校是否有责? 2010年3月7日上午,两学生下课后在教室玩耍,撞倒课桌,课桌压在另一学生脚背。班主任发现后,观察该生脚背发红,无其它症状,让学生去看医生。后来家长反映医生判断无事,学生后来也天天上学无异常。事过三周,家长到校反映该生脚背一处长高,拍片检查,一根跖骨骨拆,并称是3月7日事情所致。状告两玩耍学生、学校。索赔一万五千多元。此事学校有无责任?如有,要承担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079763……(江西)
提问时间:2010-05-3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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