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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校逼迫去她推荐地方实习

学校逼迫去她推荐地方实习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老师逼我们去他介绍的单位实习,不去就不给你学分不给毕业证,以此威胁,还必须去三个月中间不得间断。请问我们有自主选择权利吧?有人身自由吧?没有签卖身协议吧?现在就各种威胁我们去,强迫。去了后拿的工资还是最低工资八折以后拿到手的,其他都跑老师口袋里了。每年收取500元代办费不知去向何处从来不给学生们交代。每年都如此。三年就是一千五啊。一个学生,学校将近快一万人。这是多么庞大的金额啊。每次说多退少补两年来从来没退过一毛钱啊,请细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lody……(上海)
提问时间:2012-11-12 16: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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