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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三番两次强迫商铺业主更改合同条款

房地产公司三番两次强迫商铺业主更改合同条款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神池房地产公司于2011年预售神池北国商铺,均价12000,给的商铺业主预售协议,条款规定商铺由神池统一管理,给业主每年返租金,年返房款的20%,业主争相购买。2015年,北国商铺开张,由神池北国租赁给北国超市。此时,神池强迫人们修改预售协议,年返租金由原来的20%降为8%,并威胁业主,不签订修改协议就不返租金,本金全额没收,九成的业主被迫就范。此种情况下,神池给签订修改协议的业主发放了2015全年和2016上半年的租金,此后的租金一直拖欠。2017年底,神池再次强迫业主签订修改协议,租金由原来的年返8%降为3%,并威胁不签订修改协议就不返租金,本金全额没收。此种情况下,业主或到商铺聚拢,或到法院上诉,或到政府上访,但,到商铺聚拢的被派出所拘留,到法院上诉的被驳回让庭外和解,到政府的上访无门。请各路大神帮忙,还平民百姓一个青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yio……(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8-04-12 22: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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