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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事宜

债务追讨事宜 之前我开了一家店铺,中途转让了,当初转让合同上写的是转让费十万元。先付八万,押两万,待顶让方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退还押金。
现在顶让方证件已经办理好,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给押金。
请问,这个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法律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oling……(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11-12 14:26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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