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被五人非法拘禁七个小时,期间用烧开的开水烫伤胸部,手,头,用小车碾压退

被五人非法拘禁七个小时,期间用烧开的开水烫伤胸部,手,头,用小车碾压退 被五人非法拘禁七个小时,期间用烧开的开水烫伤胸部,手,头,用小车碾压退,对我人身攻击,鼻骨骨折,后有逼迫我说出手机密码和交易密码,在我微信上抢走一千,支付宝五百,事后我报警,案件现在以寻衅滋事罪移交单检察院,请问这样合理吗?派出所让我写过两份白单子,说是以后用到了我就不用去派出所,请问这两张单子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点烟烧寂寞(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8-04-12 11:4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