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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没有把付出去的押金收回来,金额有3万多,且租赁公司也没有开具12万多的发票给经办人

员工没有把付出去的押金收回来,金额有3万多,且租赁公司也没有开具12万多的发票给经办人 员工没有把付出去的押金收回来,金额有3万多,且租赁公司也没有开具12万多的发票给经办人,导致经办人公司财务挂账16万多,现在经办人要离职,公司要求经办人把押金退回后办完结算才准予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比较强硬,如果走仲裁的话,会是怎么样的结果?能顺利拿到离职证明?需不需要赔偿?如果要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8-04-12 10: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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