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间是对方的,东西是我的,因有些原因,不让我拿走我的货怎么办

房间是对方的,东西是我的,因有些原因,不让我拿走我的货怎么办 律师好,我在某大厦租了办公室,还有一年到期,半年前换了新物业,合同也就顺延了,所有条款,价格均不变。
签订合同时老物业答应给我一间房间做为临时仓库,如果他们需要将仓库租出去我随时搬走,这个是口头约定,没有体现在办公室租赁合同中,老物业已经出面证明。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新物业说不认这个口头约定,哪怕是有纸质协议他们也不认,视为我和老物业串通好欺骗他们。当时在两个物业交接时没有说到仓库的事,半年过去了他们撬锁进去看到货物上的快递单地址找到我,说让我搬走,同时补缴新物业接收以来这半年的房租,不给就清空我东西。

问题一:我和老物业订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老物业可以证明有此份协议的情况下,新物业可以不认吗?
问题二:没找到我时他要说找不到人清空东西也就认了,现在找到我了,我和他正在协商阶段还说限期不给租金就搬我东西,这个合法吗?
问题三:在此情况下,我应该支付他前半年的租金吗?


谢谢,非常感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1367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4-12 10:0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