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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与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哪个更具法律效益???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与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哪个更具法律效益??? 律师专家,你好!我们家公公的集体土地承包权证有两块共4.450亩的水田,在2001年的时候,因为两个儿子升学及工作变迁,家里劳动力不够,决定先给村里的乡亲种,那位乡亲提出来立一个字据,公公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基本上跟文盲差不多,所以让村委的会计做中间人,起草个合同,但是会计可能是图方便,直接拿了个现成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公公直接在上面签字了,2004年的时候我们结婚回到了家,提出来把地要回来,那家人就不答应了,说是这地转包给他了。这事一直到现在都没解决?村委要我们去县级以上部门调解,镇里的土地办干部看了一下合同,说是合同有效,我们没希望了。可权证上明明写着是我们的地??当初村委把地转包给他,是不是符合程序??既然符合程序,又为什么没有对权证进行变更登记,做相应的修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牡丹Ner……(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11-13 19: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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