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2014年5月到2017年11月之间,陆续借给同事现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2014年5月到2017年11月之间,陆续借给同事现金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2014年5月到2017年11月之间,陆续借给同事现金,这期间已经还了一部分,但是都是转账的形式给我的。在17年11月11日,我俩算了总帐,本息一共欠我49.8万,2分利息。在18年1月份,我给她起诉了,当时没有证据,只有一张欠条,而且我给她得钱大部分都是现金,所以没有转账流水得证据。开庭时,她承认欠我钱,但是,已经全部还给我了,而且还多还了20几万,但是都是在欠条之前转账的流水,欠条日期之后,一笔转账记录也没有。她说当时的欠条是我哄骗所得。法院判我输了。 前几天我又上诉了,找到了几笔给她转账的记录,还有微信的聊天记录,承认49.8万的本息。还有半张,当时我俩对账的半张条,写的是 11月总帐,一笔141120元,二笔357000元。还有我2014年至2017年11月的取现流水。这次上诉,有机会赢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松原)
提问时间:2018-04-10 18:1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