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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给朋友担保一笔期限两年货款,一年内他还清本息后在我不知情况下又续贷原金额至金未还

我在2009年给朋友担保一笔期限两年货款,一年内他还清本息后在我不知情况下又续贷原金额至金未还 我在2009年给朋友担保一笔期限两年货款,一年内他还清本息后在我不知情况下又续贷原金额至金未还,我查到原始合同上写着,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问律师根据原始合同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怎样走法师程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新民(一片蓝天)(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4-08 16:4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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