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投告无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投告无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09年2月份,我与浙江实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由我公司-上海固强电器成套有限公司为其在山东日照的工程供应桥架和配件,此后又增加了部分产品。我交付产品后,浙江实事山东日照项目部只付款2000元,剩下61431元签订欠款单:浙江实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日照骄点工程中欠我个人桥架款61431元,定于2010年1月10日前付清。盖章是:浙江实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项目部,有证明人的签字。
  如今追要余款,屡次无果。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说两个礼拜通知开庭审理,两个礼拜后,法院说我起诉的对象错了,我起诉的是杭州分公司,而分公司只管杭州以内的项目,以外的是总公司的项目。我说追加被告,法院不给追加,非给驳回。
  我想重新起诉,而目前我合同上盖的章是浙江实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照项目部,而他们公司是在这之前已经升级成为事实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咨询一些律师,他们讲从法律角度上说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他们公司和杭州法院的关系甚好,,当时开庭时,都是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的叶法官跟我谈判,对方律师总共没说三句话。
  目前我该怎么办?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谢谢各位能不吝赐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indfu……(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05-30 11: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