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无权处分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无权处分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有点钻牛角尖了,但还是真心地期盼答案~
假设A出借手表给B,B 将手表卖给C。B构成了无权处分。
问题在于,按照无因性理论,C(无论善意恶意)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但B只享有手表的使用权,他是怎么把不存在于自己手里的所有权转移给C的?
还有,A仍然可以对B主张其债权,这一请求权的基础不是A仍然享有手表的所有权吗?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一块手表有两个人享有请求权的情况?
最后,A能不能基于他的所有权向C请求返还手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7409……(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1-10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