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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服务,住房等诸多原因业主于2010年至今未交物业费。现物

由于服务,住房等诸多原因业主于2010年至今未交物业费。现物 由于服务,住房等诸多原因业主于2010年至今未交物业费。现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补交2016与2017年的物业费,已经去法院进行了调节,当时法官,物业,业主三方达成共识,物业帮业主维修房屋,业主交物业费。但现在物业不履行调节方案,不同意维修,要求业主缴纳全额物业费。这种情况业主接下来该怎么办?另外,2016年以前的物业费物业还有权追讨吗?在没有征求业主的情况下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签的物业协议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8-04-05 22:4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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