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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在工作地方附近的街市不知情地被六七人围殴,边防派出所只抓一人并治安拘留10天,问能否继续在那工作?

在工作地方附近的街市不知情地被六七人围殴,边防派出所只抓一人并治安拘留10天,问能否继续在那工作? 2012年11月5日晚上8时多,本人与两个同事下班后到镇上的中心街去吃点糖水、夜宵之类的,因同事摩托车要打气,便在维修店门口等待,突然约有十来个的一群人蜂涌而上,推开了其他两位同事,对本人进行殴打。在维修店内,因为本人不知情下被围打得摔倒,拳打脚踢了好几分钟,才有机会逃跑出去,尾随还有五六个人。在这十几二十分钟之间,本人几次被拦堵下被打,又几次逃跑,最后街上有人报警,警察到场后才结束。警察到场把本人的手先捉起来,但并没有对追逐本人殴打本人的人进行抓拿,他以为本人是小偷,以致其都逃光了,剩下一个“智商”没那么高的中年男人,他手里还拿着砖块正想往本人抛砸,见情况不对虽然停下动作但依然被人发现了。最后,本人与那名中年男人都被送到派出所了。
    在9时到凌晨4时之间这段时间,本人对当地边防派出所的办案方法表示无奈:(1)到达现场后,没有立刻封锁现场,稳住闹事者不让其逃跑;(2)去到派出所两三个小时后,才说证据不足,当时也没在街上的店铺一带去取证;(3)给一个遍体伤痕的受害人一个答复是“因证据不足不能定殴打,只能以追逐他人以致他人受伤”;(4)给那个捉回来的中年男人录口供与笔录的时候反反复复,中年男人承认了后来又反悔了,派出所就没有一个录音的设备。起始,中年男人想赔点钱给本人了事,可因为在被打的过程中,其同伙抢走了本一台手机,故本人要求其同伙交出本人手机与赔偿本人医疗费用(本人已在附近医院验伤,头部被击起几个泡、右手被打得多块青肿并擦伤、脸与脖子上被抓伤、脚上擦伤、身上多处青块等),后来因中年男人找不到手机,双方调解不成功,最后中年男人以违反治安条件追逐他人以致使他人受伤拘留十天,没有赔偿与罚款。
       事后的情况,本人在附近的工厂上班,因害怕其一伙人会报复请了几天假作为考虑。现在想咨询,当时派出所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现在作为受害人,想在那继续工作,怎么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安全?如果发现上次殴打本人的人,能否去派出所报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ey……(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11-0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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